建筑工程学院 社会培训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21-12-03 点击:

建筑工程学院

社会培训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坚持依法防控、精准施策,切实做到“一手抓考务、一手抓防控”,全面做好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七大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及考务组织工作,确保全体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开展。

二、工作内容

(一)考前准备

1. 广泛宣传。学校要通过官方网站、培训学员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提醒应试人员:考前14天需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我校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应试人员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经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评估提出意见后,原则上不准参加考试。考前需做好个人防护,在规定时间前到达考点,经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健康码、体温均正常,方可参加考试。对于市外来堰返堰人员,还需在考前三天完成三天两检并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 物资准备。考点要配备适量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手消毒剂等物品;按每人每半天1个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应试人员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准备少量的防护服、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靴套、消毒剂等防疫物品,用于临时观察室及隔离考场工作人员的防护安全保障。防护用品种类、数量由建筑工程学院确定后后,报学校后勤管理处按实际需求配备。

3. 考点设置。在考点教学楼周围设立警戒线,仅限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在校门口设立健康扫码(体温检测)区、安检消毒区、身份核验区。视天气情况做遮阳布置。在考点内设置临时观察室,供复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在考点内,用指示标识布置应试人员进出考场通道,确保应试人员有序入场、离场。设置统一物品存放处。

4. 考场设置。每场次设置一个隔离室。隔离室要设在考点内相对独立的位置,并设置防疫专用通道。

5. 人员配备。考点安排1名副总监考专职负责考点疫情防控工作。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员。建筑工程学院教办在考中承担流动监考职责,做好各类突(偶)发事件的处置。医务人员按至少配备2人,包括1名专业医生、1名护士。


6. 防控培训。学校考前负责对考试工作人员开展新冠肺炎防控政策、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疫情防控要求,掌握应急处置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7. 环境消毒。学校指导开展考点及周边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在封场前依次完成考点、考场清洁、环境消毒和通风,包括对考场内外通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以及考场内电脑桌面、桌椅、键盘、鼠标等考试设备进行预防性消毒。清洁消毒应严格规范,防止清洁液等进入机箱、键盘、电插座等处产生短路和火灾隐患。

8. 健康监测。加强考试工作人员遴选,适当增加应急备用人员。对于防疫健康码非绿码,考前3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近1月内有出境史或接触过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务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工作人员,要追究本人的相应责任。

(二)考中防控

1. 有序入场。所有进出考点、考场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应试人员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在进入考点考场前要佩戴口罩。应试人员统一存包、接受安检,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总监考、副总监考(专职负责考试疫情防控)以及考点医务人员共同研判和评估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做进一步治疗。

2. 按号就座。应试人员入场后,在指定的位置就座参考。

3. 个人防护。应试人员在进入考点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期前进行人脸识别时可摘掉口罩,考试时全程佩戴口罩。考试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凡进入隔离考场的工作人员均要全程做好防护。

4. 及时消毒。考试实施期间要确保每场考试考场内外通道、公共区域至少消毒1次,卫生间可每2小时消毒1次。

(三)考后管理

1. 有序离场。考试结束后,要组织应试人员有序、错峰离场。由考务办公室向各楼层监考人员发出指令,逐考室、逐楼层组织应试人员有序离开考场。

2. 消毒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隔离考场要适当增加重点区域及重点物品的消毒次数。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开窗通风换气30分钟以上,同时做好保温。

3. 物品管理。如果启用隔离考室,应试人员草稿纸、笔等相关考试用品,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处理,并做好消毒、防护工作。

三、应急处置

疫情突发事件应按规定程序规范处置。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应试人员或工作人员,考点医疗防控人员应立即带至临时观察室进行复检。检查结果由总监考、副总监考(专职负责考试疫情防控)以及考点医务人员共同研判和评估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做进一步治疗。工作人员经评估无法参加考试工作的,由备用人员接替相应工作。如有应试人员或工作人员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立即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配合有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事件(一):考前14天内,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急处置措施:发病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经评估无法参加考试工作的,由备用监考和工作人员接替相应工作。

事件(二):考前14天内,应试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急处置措施:发病应试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经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正常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事件(三):应试人员进入考点,体温检测超过37.3℃。应急处置措施:由1名测温工作人员将应试人员带至临时观察室,在静坐5-10分钟后,由两名医护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无异常的正常参加考试;体温继续异常,或有轻度咳嗽等症状的,由总监考、副总监考(专职负责考试疫情防控)以及考点医务人员现场再次核实、诊断、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正常参加考试,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启用隔离考场;体温继续异常并伴有咳嗽、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的,由总监考、副总监考(专职负责考试疫情防控)以及考点医务人员共同研判和评估不可以参加考试的,签署不可以考试意见,带离应试人员至当地定点医院,并立即报告许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置,同时向省司法厅报告。考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事件(四):考试过程中发现考试工作人员或应试人员突发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应急处置措施:监考人员立即报告考点考务办,将应试人员带出考场,由医务人员再次诊断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事件(三)处置,并由专业人员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如果是考试工作人员,由备用人员接替相应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把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合力。

(二)校纪委将全程监督考试工作,重点对疫情防控及在考试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拖延、擅离职守、隐瞒实情、漏报谎报等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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