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建筑工程学院“双带头人”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做好示范和辐射作用,本工作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根据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湖工职办发[2022]4号)、《全省高校基层党建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支部建设“政治建设有高度、制度建设有广度、思想建设有深度、党建育人有温度、党建创新有亮度”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党支部“七个有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支部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引领和服务保障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的作用,为学校“提质培优”项目建设贡献力量。
二.“双带头人”工作室简介、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
(一)建筑工程学院“双带头人”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简介
建筑工程学院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风景园林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五个专业。
建筑工程学院现有在职教工共23人,建筑工程学院教工党支部为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下设支部,教工党支部现有教工党员17人,含预备党员1人;其中,40岁以下党员12人,占全体教工党员人数70%;中级及以上职称13人、初级职称4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10人。学院现有学生共1231人。
教工党支部由唐克静担任支部书记,吴彬同志担任纪检委员,胡立群同志担任组织、统战委员,孙旭杰同志担任宣传委员;按照选优配强支委班子相关要求,支部4名支委年龄均不到35岁,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双带头人”素质,是一支积极向上、朝气蓬勃、敢于担当、思想活跃的团队。建筑工程学院教工党支部下设两个党小组,工程造价、风景园林技术专业为第一党小组,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专业为第二党小组。
建筑工程学院教工党支部2019年7月被学校评定为“党建样板支部”,同年入选为湖北省高校“样板支部”参与教育部评审;2020年8月评为十堰市“全市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单位”;2021年6月获“十堰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建筑工程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室,自2022年05月获校级“双带头人”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立项建设,同年9月获湖北省高校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培育创建单位以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双带头人”工作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提升建筑工程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着力把建筑工程学院教工党支部队伍打造成为新时代高校党建与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助力建筑工程学院师生思想素质和职业技能双丰收,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提质培优”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二)组织架构
(三)工作职责
1.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学院实际,认真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 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找准开展服务、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关心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组织或者有关领导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3)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5)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其他委员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支持他们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与单位内部有关部分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做好本单位党的工作。
(6)抓好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2.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做好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做好保障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引导党员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3)做好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工作,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
(4)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应学院党风党纪的情况和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
(5)安装排廉政党课时间(主题党日、党小组学习)及主讲人(总支书记、纪检委员);
(6)结合学校安排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每半年结合支部(工会)活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对有婚丧喜庆事宜的进行提醒告知(告知函)。
(7)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3.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支部组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按照规定做好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发现作用发挥好、群众反映的党员事迹,向党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完成全年发展党员工作。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5)根据学校要求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年组织一次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安排党组织书记上党课;组织党员完成各类学习培训工作。
(6)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4.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宣传党的政策、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和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网站建设和新闻稿的编写;督促通报“学习强国”学习情况;配合学院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5)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5.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每年更新统战对象名册,组织统战对象进行政治学习(结合主题党日)。
(3)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每半年结合党员(工会)互动组织联谊活动。
(4)做好统战政策的落实工作,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本支部统战工作的情况。
(5)结合创文等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6)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6.党小组组长工作职责
(1)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为每个党员分配一定工作,组织党员落实党支部决议,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2)加强政治引领,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业务素质。
(3)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4)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经常性思想教育,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
(5)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党小组学习),组织、监督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
(6)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评议和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7)教育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8)完成支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室会议制度
(一)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确定本学期“工作室”计划内容安排,明确工作室成员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简短工作情况汇报会,每名成员汇报近期工作进展情况,集中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三)每学期末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总结成功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
四.“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大会
1.会议时间
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
(3)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
(4)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党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
(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
(5)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
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会议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等内容,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水平。
(2)根据党支部的布置,讨论本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任务,研究贯彻执行决议的办法。
(3)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并向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4)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等。
(四)党课
1.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每年要在所在支部至少讲一次党课。
2.邀请校领导、有关专家学者或先进典型为全体党员上党课。
3.讲党课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党课内容要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讲求实效。
五.缴纳党费
党员每月按标准向党支部交纳党费。为便于收缴和管理,在每次进行主题党日时,由组织委员集中收缴党费,党员可将本人党费通过扫描支付宝、微信二维码进行缴费。
六.党务公开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做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重大性问题专题公开,政策法规制度长期公开。
七.党建述职制度
党支部书记每年末进行述职,可结合组织生活会进行,全体党员参与。
八.信息宣传制度
双带头人工作室网络宣传,专人负责网络管理、内容上传、网络监控,按国家和学校要求处理网络上相关信息。
九.出勤制度
工作室成员应遵守开会、培训、讲座、外出参观考察等各项活动规定要求,按时出勤,不迟到早退,加强集体荣誉感,原则上不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须向工作室负责人请假。
十.经费管理及使用制度
工作室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下拨的专项经费和省教育工委的创建补助经费,经费使用必须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规章制度。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工作室建设。
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末组织一次,以党支部为单位,可结合党员组织生活会进行。
十二.归档制度
凡是工作室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于归档范围。主要包括工作室党员名册,工作室工作计划、举措,“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与工作室有关的报道、成果,党费收缴存根,及其他有关资料。
中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双带头人”教工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