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第九届鲁班科技文化节的相关安排,拟表彰一批先进班集体和个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先进集体(2个):建筑工程学院第九届鲁班科技文化节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6人):建筑工程学院第九届鲁班科技文化节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
2.班风良好,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学院举办的活动或安排的工作中,参加人数比例高;
3.班级成员参加三项以上第九届鲁班科技文化节活动,并取得奖励。
(二)先进个人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相关学生管理规定;
2.学习勤奋,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
3.参加两项以上第九届鲁班科技文化节活动,并取得奖励。
三、评选办法
1.提交材料。参评班级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学院学工办根据评选条件对参评班级和个人进行初评,并等额提出推荐意见;
3.审核。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学工办提出的推荐意见进行审核,确定拟表彰对象;
4.公示。对拟表彰对象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天。
5.表彰。制发文件,并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1.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班级和个人积极参加评选,认真填写相关材料;
2.参评班级和个人请于2019年6月12日(周三)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交至1406室赵艳君老师处。
2019年6月10日